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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新闻资讯 来源:bob手机网页版登录入口 发布时间:2024-10-29 12:13:31 593次浏览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00元(含税),截至2023年4月20日,公司股本总数为166,777,2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6,744,040.00元,剩余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如在2023年4月20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种种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明显的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作为多元化泵企,公司目前产品主要在民用水泵及屏蔽泵领域,报告期内行业主要情况如下:

  从国内市场总量上看,根据农机协会排灌机械分会的统计,全国水泵生产企业超过6,000家,其中规模以上(年销售额超过2,000万元)公司数超过1,200家,绝大多数企业规模较小,国内泵行业市场集中度整体较低,但有关数据也显示,2015年以来行业集中度不断的提高,前十大企业主要经营业务收入占当年行业主要经营业务收入比例由 2015 年的7.96%逐年提升到2020年的17.74%,近2年,随着外部经济环境,大宗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行业集中度得到进一步提升。

  从竞争格局上看,全球水泵生产企业大多分布在在以美国为代表的美洲地区、以德国、英国为代表的欧洲地区和以中国、日本为代表的亚洲地区三大板块,根据McIlvaine公司《泵业市场资讯》,世界前10家泵产品制造商的销售额约占世界泵市场总量的50%。由于国外水泵行业起步较早,国际有名的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凭借资金、技术、品牌等方面的优势,掌握着核心技术,占据了国内高端水泵市场的主要份额。

  家庭用屏蔽泵的下游市场覆盖包括全屋供暖、全屋增压与水循环、厨房家电配套等全屋智慧与舒适家生活场景,应用领域广阔。目前按产品类型划分,公司在本板块产品大致上可以分为节能型和非节能型;按应用场景划分,公司产品主要使用在在壁挂炉配套及热泵配套领域。

  从壁挂炉国内市场看,报告期内虽然外销市场在低基数上仍保持着较好的增长,但是由于房地产萎靡,壁挂炉新增需求被抑制,同时外部环境又对具有强制安装属性的壁挂炉产品造成很大不利,因此壁挂炉内销市场需求出现了较大下滑,根据有关数据显示,2022年燃气壁挂炉国内销量为207.6万台,同比下滑27 %;外销42.2万台,同比增长30%,国内壁挂炉市场对应的水泵需求主要以非节能型产品为主。同时我们也看到整个壁挂炉市场经过外部环境及政策变化的洗礼,行业也在发生着一些积极的变化,根据青戈尔资讯最新编写的《2022壁挂炉产业市场调研报告》测算显示,截止于2022年12月底,我国燃气壁挂炉市场保有量约为3,010.8万台,正式突破3,000万台,市场规模迈上新台阶。其中,“非煤改气”渠道保有量1,762.3万台,占比58.5%;“煤改气”渠道保有量为1,248.5万台,占比41.5%。 “煤改气”招标市场占总销量比重进一步下滑,行业近年来在渠道转型、市场秩序重组等方面已取得一定成果,零售+普通工程市场(即“非煤改气”渠道)销量稳步增长,内生性性需求占比提升,市场结构逐步改善。

  从壁挂炉国外市场看,公司主要客户集中在欧洲,根据相关多个方面数据显示,2022年,欧洲壁挂炉市场销量约为860万台,市场存量约为1.4亿台,市场保持成熟、稳定的增长态势,相关市场以置换需求为主,对应水泵以节能型产品为主,目前市场壁垒仍然较高,整体竞争格局仍然较好。

  从热泵市场看,根据国际能源署(IEA)发布特别报告,在能源危机和气候目标的双重刺激下,全球热泵销量正冲向历史上最新的记录,其中,欧洲国家热泵销量增速尤为明显。欧洲热泵协会在2023年2月20日发布的行业分析报告数据显示,在政府支持和化石燃料价格飙升推动下,欧洲21个国家(包括非欧盟的英国和挪威)去年的热泵销量达到300万台,同比增长37%,速度超预期并创下历史上最新的记录,目前欧洲安装的热泵总数达到约2,000万台,为约16%的住宅和商业建筑供暖。对公司而言,2022年为热泵元年,欧洲热泵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带动了公司相关高价值量节能型产品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2023年公司将以产品力提升为契机,加强市场开拓力度,不断的提高在国内外热泵市场的份额。

  公司工业屏蔽泵主要为化工屏蔽泵,由于产品具有耐酸碱腐蚀、安全无泄漏的特性,主要在石油、化工、制冷及原子能等多个领域有着较大的应用需求,未来随着我们国家石化、制冷等行业的发展,以及国民环保意识的提升,我国屏蔽泵市场需求增长空间巨大。从格局上看,目前我国国内约有十几家企业具备工业化工类型屏蔽泵的生产能力,虽然与全球行业领先企业仍有一定差距,但包括公司在内的少数几家规模以上的大规模的公司近些年通过不断加大科研投入和积累,生产的基本工艺技术水平得到非常明显提高,并逐渐掌握了许多高端新型产品的核心技术,与先进企业之间的差距正在慢慢地缩小,随着产品成熟度的提升,国产替代前景广阔。

  报告期内,新能源汽车、储能、数据机房、风电等电气化、电力化设备加快速度进行发展,随着相关设备功率密度、热量密度慢慢的变大,高温状态下工作的设备易出现运行不稳、加速老化,甚至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风险,因此温控问题至关重要,而液冷技术在报告期内慢慢的变成为解决各场景温控问题的主流技术之一,水泵作为期间的重要配套组件也将受益于下业的快速发展。目前公司基于屏蔽泵技术已开发出高压电子水泵、海上风机液冷泵等产品,相关这类的产品能够在结构上完全解决漏液风险,受益于行业产品的逐渐完备及下游市场客户的开发,2022年在液冷领域(新能源车、风电、半导体设备冷却)公司收入已超过4,000万。

  公司主要是做各类泵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提供相关服务,是拥有数十年品牌历史的全球知名品牌民用水泵提供商,同时也是国内屏蔽泵行业的高新技术企业及领军企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营业业务未发生变化。

  1、民用泵分为农泵和商泵,其中农泵主要以小型潜水电泵、井用潜水电泵、陆上泵为主,该类产品被大范围的应用于农林畜牧等领域;商泵主要以管道泵、多级泵、排污泵等产品为主,大多数都用在公司制作与居民生活、城市与乡村建设、环境保护与水务管理等领域。

  2、屏蔽泵分为家庭用屏蔽泵、工业用屏蔽泵、高压电子水泵,大多数都用在热水或其他特殊介质的输送与循环,具有低噪音、无泄漏、高可靠性等特点,应用领域最重要的包含家庭场景下的水循环(含家用电器配套)、化工、制冷、新能源(氢能源)汽车、半导体与电子工业、核电、风电、激光、信息基础设施、航天工业、船舰制造等方面,报告期该类产品主要由子公司负责整体运营。

  1、采购模式:公司销售部门按月进行订单预测,生产部门结合销售需求预测和成品库存情况编制生产计划,物控部门结合生产需求和余料库存制定和执行采购计划;在采购过程中,对基础性、通用性物料视情况做合理备货以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

  2、生产模式:对于民用水泵产品,公司依据产品市场需求的季节性和公司供应链能力等因素,采用以按库存生产为主、按订单生产为辅的生产模式;对于屏蔽泵产品,因下游客户具有一定的定制需求,公司一般都会采用按订单生产为主、按库存生产为辅的生产模式。

  3、销售模式:公司民用水泵产品因应用范围广泛,下游客户众多,最终客户分散,故在销售模式上以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模式;家用屏蔽泵、工业用屏蔽泵、液冷车泵等产品目前则多依靠直销模式进行销售,因其所对应的下游客户明确、集中,适宜采用直销模式,同时可达到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的目的。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7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7.12%,关于经营详细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预计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企业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亦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2023年4月20日,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韩元富、韩元平、王国良在本议案的有关审议过程中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公司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企业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真实有效,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相关交易价格确定原则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公司对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实际,公司各方将遵守公开、公平和诚信的原则,执行市场定价,符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注2:公司与含山大兴金属进行交易的前次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的差异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实际生产需求较报告期期初的预计值发生较大变化。

  全称为含山县大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企业住所:安徽含山工业园区鑫之源东路(含山县林头镇);营业范围:铝压铸件制造、销售;模具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含山大兴金属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韩元再关系密切的共同生活的亲属参股并实施重大影响的企业。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法律法规,该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含山县大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3,177.37万元,净资产为1,795.17万元,营业收入为3,928.81万元,纯利润是61.2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全称为温岭市大元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96万元人民币;企业住所:温岭市泽国镇天皇村;营业范围:汽油、煤油、柴油零售(限温岭市大元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大元加油站经营)。 非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非危险化学品燃料油批发、零售。

  大元石油为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别的企业。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法律法规,该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温岭市大元石油销售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5,286.43万元,净资产为583.19万元,营业收入为5,370.86万元,纯利润是-217.9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盐城胖塔商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企业住所:盐城市滨海县城西湖路东侧丰园苑A2幢101室;营业范围:泵、电气设备、家用电器、日用品、五金产品(除电动三轮车)批发、零售、互联网零售、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盐城胖塔商贸有限公司为余玉娇间接控制的企业,余玉娇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韩元再关系密切的共同生活的亲属。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法律法规,被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截止2022年12月31日,盐城胖塔商贸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141.96万元,净资产为0.09万元,营业收入为256.42万元,纯利润是-1.4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全称为台州鸿谷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企业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泽国镇丹崖工业区(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3号楼1楼);营业范围:许可项目:民用航空器(发动机、螺旋桨)生产;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定种类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通用零部件制造;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鸿谷动力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徐伟建持股50%的企业,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法律法规,该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台州鸿谷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1,498.82万元,净资产为1,498.81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纯利润是-1.1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以上各关联人生产经营正常,在与本公司经营交往中,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的履约信用和能力。

  公司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将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地确定,交易双方的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垄断地位强迫对方接受不合理的条件。公司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国家政策和市场行情,主要遵循下述原则:

  (一)有国家定价(指政府物价部门定价或应执行国家规定的计价方式)的,依国家定价;

  (三)若没有市场行情报价,则适用成本加成法(指在交易的商品或劳务的成本基础上加合理利润)定价;

  (四)若没有国家定价、市场行情报价,也不适合以成本加成法定价的,采用协议定价方式。

  关联方拥有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源和渠道优势,公司日常经营中不可避免与其发生业务往来,通过该等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及通过专业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

  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以达到互惠互利、一起发展的目的。公司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对公司独立性没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部分中的3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中的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均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时,鉴于公司计划在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前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配相关事项,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并对上述4名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59,5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1、2020年8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企业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还有是不是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议案,监事会就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做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8月29日至2020年9月7日,公司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9月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0年9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合乎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年10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企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0年11月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首次授予323.5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合计149人。

  6、2020年11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企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做了核查。

  7、2020年11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向本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1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1人。

  8、2021年6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决定对首次授予中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5名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9.5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9、2021年8月1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回购注销日期为 2021 年8月17日,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5万股。

  10、2021年9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企业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做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11、2021年9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预留授予81.8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合计48人。

  12、2021年11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企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做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3、2022年1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对首次授予中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4名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8.7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14、2022年3月1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回购注销日期为 2022 年3月14日,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7万股。

  15、2022年4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对首次授予中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2名人员、预留授予中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2名人员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8.98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对所有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考核要求而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除个人离职触发部分)共计129.26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16、2022年6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回购注销日期为 2022 年6月10日,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8.24万股。

  17、2022年7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决定对首次授予中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 5 名人员、预留授予中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 1 名人员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5.94 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18、2022年9月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回购注销日期为 2022 年9月8日,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94万股。

  19、2023年4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企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等原因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1)激励对象若因执行职务而身故的,其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代为享有,并按照身故前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可以决定其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再纳入解除限售条件。

  (2)激励对象若因其他原因而身故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其回购款项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代为接收。继承人在继承之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的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预留授予部分中的1名激励对象非因执行公务而身故,企业决定对以上4名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企业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在市场上买卖的金额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00元(含税),剩余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计划在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前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配相关事项,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按照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发生派息时,公司按以下方式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调整前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7.41元/股+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根据上述调整方法计算,则调整后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6.71元/股+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调整前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0.34元/股+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根据上述调整方法计算,则调整后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9.64元/股+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公司本次回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数为19,500股,回购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数为40,000股,合计回购限制性股票股数为59,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357%。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见本公告之“八、其他说明”)。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股份注销登记、减少注册资本等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66,777,200股变更为166,717,700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企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勤勉尽职,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回报。